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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毛鸿伟 董星星
实习生 李露 陈玉萱
武汉某劳务公司租借材料给湖北某建设公司,该建设企业因经营受困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支付130万余元租金。双方为此对簿公堂,近日在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汪集法庭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2017年8月,武汉某劳务公司与湖北某建设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向其租出建筑材料。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了租金、支付租金时间、赔偿条约等内容。合同签订后,双方友好合作多年,湖北某建设公司按约支付租金,但近两年,湖北某建设公司拖欠了武汉某劳务公司的租金。武汉某劳务公司多次催要租金无果,无奈之下,2022年12月,武汉某劳务公司一纸诉状将湖北某建设公司告上了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汪集法庭,要求对方支付租金130万余元及利息,并申请对其公司进行诉中保全。
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审查材料后,认为如果按照武汉某劳务公司的申请,依法对湖北某建设公司进行诉中保全,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该劳务公司债权的实现,但从长远来看,冻结湖北某建设公司账户,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必将受到影响,其筹措资金的能力一旦受到限制,更难还上拖欠的钱款。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调解。
随后,法官找来两家涉事企业代表人座谈,动之以理晓之以情,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两家公司达成了初步调解意向,但是双方对付款总额和具体付款时间仍存在争议。承办法官并未放弃,反复与两家公司沟通,近日,两家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武汉某劳务公司也撤回了对湖北某建设公司的保全申请。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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