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民法》全套考研真题精选!
(资料图)
资料全称:王利明《民法》(第9版)配套题库【考研真题精选+章节题库】
注:本资料查找使用方法见文末!
考研真题精选部分摘录:
民事法律行为[中国政法2022年研;山东大学2022年研;安徽师大2020年研;中财2018年研;温州大学2016年研;西南科大2015年研;首都经贸2010年研]
【答案】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其具体内容为:①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是:a.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b.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c.应是合法行为。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包括:a.一股成立要件,包括当事人和意思表示;b.特别成立要件,是指依据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依据当事人的约定,某些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还应具备特别的事实要素。
2意思表示[中国政法2021年研;首经贸2020年研;浙工商2018年研;温州大学2018年研;中山大学2015年研;浙大2014年研;人大2012年研;北理2008年研]
【答案】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欲产生一定民事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从而使对方当事人或社会其他人知晓的活动。我国通说认为,意思表示由目的意思、效果意思和表示行为三项要素构成。其中目的意思和效果意思属于意思表示的主观要件,表示行为属于意思表示的客观要件。
3宣告失踪[复旦大学2020年研]
【答案】
宣告失踪是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自然人为失踪人,以处理其财产关系的一种制度。宣告失踪是对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其制度价值在于救济因自然人下落不明而导致的财产关系不稳定状态,而不涉及失踪人的人身关系,如婚姻关系等。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可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保管失踪人财产、处理应了结的债权债务,维护失踪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宣告失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必须有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事实。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③必须经过法院依据法定程序宣告。
4宣告死亡[湘潭大学2016年研;东财2011年研;上海海事大学2008年研]
【答案】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它是人民法院以判决的方式推定自然人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死亡的三个要件包括:①须具有自然人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定的期间;②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③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告。
5监护[温州大学2018年研;中南财大2012年研;上海海事大学2010年研;浙大2007年研]
【答案】
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履行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被监督、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监护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利益,弥补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监护人的设定方式有:①法定监护;②协议确定监护人;③委托监护;④遗嘱监护;⑤指定监护;@意定监护。
6法人机关[三峡大学2018年研]
【答案】
法人机关,是指根据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形成法人意思、管理法人事务和对外代表法人的单个自然人或者由多个自然人组成的集体。法人的机关是法人存在并维持其法律人格必不可少的条件,也是法人设立的必要条件。法人的类型不同,法人的机关也存在区别。例如属于社会团体法人的基金会,通常只设董事会或理事会作为管理机关;而公司制企业法人其法人机关一般由权力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三部分构成,法人意思的形成机关是权力机关,执行机关是法人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监督机关是指对法人执行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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