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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改地块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
现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之规定,定于2023年5月30日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限1个月(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30日)。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方案修改的意见建议可书面反馈至房屋征收范围所对应的征收事务所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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