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日照间距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2、 由图可知:tanh=(H-H1)/D,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tanh; 式中:h—太阳高度角 H—前幢房屋女儿墙顶面至地面高度; 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
3、(根据现行设计规范,一般H1取值为0.9m,H1>0.9m时仍按照0.9m取值) 实际应用中,常将D换算成其与H的比值,即日照间距系数(即日照系数=D/H),以便于根据不同建筑高度算出相同地区、相同条件下的建筑日照间距。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 如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
5、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
6、 当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
7、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8、 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表5.0.2-2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9、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 5.0.2.2 正面间距,可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表5.0.2—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10、表5.0.2-2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换算表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换算表 表5.0.2-2方位0°~15°(含)15°~30°(含)30°~45°(含)45°~60°(含)>60°折减值1.0L0.9L0.8L0.9L0.95L 注: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11、 2、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12、 3、本表指标仅适用于无其它日照遮挡的平行布置条式住宅之间。
13、 日照间距系数是一个非常不全面的设计依据,现在,随着计算机的普及,计算方法的已经改进为计算机日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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